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倡议“践行雷锋精神,助力学校发展”

07.03.2016  11:44
  “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学习、宣传、维护和践行雷锋精神的榜样,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3月4日下午,在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年寒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各学院向全校学生发出 “践行雷锋精神、助力学校发展倡议书”。 会场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梁慧超、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魏进平、副院长梁永郭、正处级辅导员王自华、院长助理韩剑锋、团委书记武芬、各年级辅导员、寒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获奖团队和个人及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奖 2015年寒暑假及2016年寒假期间,按照学校、学院部署,在“中国梦·学子行·责任行动在身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院领导、部分老师积极参与,突出实践导向,发动全院学生广泛开展了 “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冀文化实地考察”“邻里守望”“我为父母做件事”“感恩父母,建设美丽家乡”等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先后成立26支社会实践队伍,其中校级重点队3支,校级小分队16支,院级小分队7支。师生认真走访考察、亲身参与,出色地完成了社会实践任务,形成了26份调研报告和实践总结、160份调研日志、数百份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发布数百条微博、微信,阅读量近100万人次,在校内外形成了良好反响,先后涌现出河北省优秀调研报告2份、河北省优秀个人2人、天津市优秀团队2支、天津市优秀指导教师2人;校级优秀个人19人、院级优秀团队17支、院级优秀指导教师15人、院级优秀个人36人,为广大师生树立了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学院首次成为学校表彰的8个“社会实践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之一。 为优秀团队和个人颁奖 会上,院团委书记武芬进行了工作总结,院党委书记梁慧超宣布了《关于表彰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和个人的决定》,希望受表彰的师生和团队能够再接再厉,希望全院师生向受表彰的师生和团队学习,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寒暑期社会实践之中,取得更大成绩。在向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和个人颁发了证书之后,受表彰的学生代表先后发言汇报了社会实践的收获和体会,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行动在身边志愿服务队”研究生队长赵王英宣读了 “践行雷锋精神、助力学校发展倡议书”。
  发言和倡议 “学雷锋活动不能局限于哪一次活动,局限于哪一段时间,而要溶入到我们日常学习生活的每一刻、每一天、每个月、每一年、每一次言行中,责任行动就在你身边。”为传承雷锋精神,服务学校发展,在第54个雷锋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在“弘扬雷锋精神,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主题团日活动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各学院向全校学生发出 “践行雷锋精神、助力学校发展倡议书”:勤学为基,从自己做起,坚定理想信念,做学习雷锋精神的榜样;修德为本,从小事做起,修好公德私德,做宣传雷锋精神的榜样;明辨为用,从身边做起,正确判断选择,做维护雷锋精神的榜样;笃实为形,从现在做起,主动积极作为,做践行雷锋精神的榜样。 获奖师生合影留念 会上,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魏进平对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年大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给予了“主题好”、“形式好”、“效果好”的肯定,希望获奖团队和师生继续巩固和转化社会实践成果,希望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在“践行雷锋精神、助力学校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中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具体行动要示范带头、实施过程要扎实有效。                                     相关附件:

  • 践行雷锋精神,助力学校发展”倡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