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法院:实现司法公开常态化

26.08.2014  19:16

      馆陶法院将“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狠抓软硬件设施建设,严格制度,强化运行管理。目前,已步入常态化运行阶段,力求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司法,努力让辖区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司法公开规范开展。 该院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安新庆亲任组长,带领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司法公开内容,指导、监督检查司法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该院出台了《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裁判文书上网管理规定》、《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等规范文件,建立司法公开考核评价及监督监察机制,将司法公开工作落实到庭室、个人,并与庭室、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充分调动全体干警参与的积极性。

      加强信息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知 情权 。该院安装多块显示屏,实时播出开庭公告,及时传递案件合议庭成员、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法院门户网站公开管辖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办理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程序和条件,方便群众行使诉权。开通官方微博,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直播庭审,成为法院网站的有效补充,实现了法院与广大网民零距离互动,使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法院。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公开质效。 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制度。完善公众旁听庭审制度,对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旁听庭审,参加庭审评查;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力度,做到广泛选任、均衡参审;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把司法活动全方位向社会敞开,让其了解法院、支持法院,通过公开透明,增强社会监督,通过社会监督,促进规范有序。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