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今年餐饮行业职工工资实现集体协商

04.02.2016  10:01

    1月29日下午,唐山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签字仪式在唐钢宾馆多功能厅举行,职工方首席代表市财贸金融工会主席王淑云,行业方首席代表唐山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时建国,签署了2016年度唐山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据介绍,我市有餐饮企业18000家,从业职工30万人,占全市职工的近七分之一。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喜怀认为,开展好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对全市各行各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本次协商主要包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增资幅度和职工福利三项内容。经过多次协商确定:2016年度,全市餐饮行业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5%;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高11%。其中,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区主要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炉灶厨师,每月工资为2200元;配菜厨师,每月工资为1760元;冷菜厨师,每月工资为1980元;面点厨师,每月工资为1980元;厨工,每月工资为1650元;服务领班,每月工资为2200元;服务员,每月工资为1650元。其他区域主要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炉灶厨师,每月工资为2000元;配菜厨师,每月工资为1650元;冷菜厨师,每月工资为1760元;面点厨师,每月工资为1760元;厨工,每月工资为1650元;服务领班,每月工资为1980元;服务员,每月工资为1650元。

    合同对职工福利作出了细致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工作餐、工作服;企业每年至少安排一次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并承担全部费用;企业应采取措施为职工安排传染病、流行病等的预防和职业病、工伤的治疗。(记者 常云亮 通讯员 曹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