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68号)

18.09.2015  19: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定州市乐汇纯净水厂等6家企业符合发证条件,保定振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符合换证条件,承德东鑫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符合变更条件,准予许可。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请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新发证企业纳入年度管理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附件:1.符合发证条件企业汇总表

  2.符合换证条件企业汇总表

  3.符合变更条件企业汇总表

   33批发证公告附表.xls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