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12.12.2016  16:1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冀中公安局:

为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河北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省高法、省高检、省食安办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