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 第117号)
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的公告
2015第2期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2015第2期)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等23大类,共抽检样品1085批次,合格1057批次,不合格28批次,具体样品信息附后。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各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粮食及粮食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2.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5.肉及肉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6.肉及肉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7.蛋及蛋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8.蔬菜及其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9.蔬菜及其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10.水果及其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11.水产及水产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12.饮料产品合格信息;
13.饮料不合格产品信息;
14.调味品产品合格信息;
15.调味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16.食糖产品合格信息;
17.食糖不合格产品信息;
18.酒类产品合格信息;
19.酒类不合格产品信息;
20.焙烤食品产品合格信息;
21.焙烤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22.薯类及膨化食品产品合格信息;
23.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24.糖果及可可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2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2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27.豆类及其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28.豆类及其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29.蜂产品产品合格信息;
30.冷冻饮品产品合格信息;
31.罐头产品合格信息;
32.乳制品产品合格信息;
33.特殊膳食食品产品合格信息;
34.食品添加剂产品合格信息;
35.餐饮食品产品合格信息。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小贴士
微生物类项目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霉菌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添加剂类项目
一、甜味剂、防腐剂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等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脱氢乙酸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等的情况,尽管相关食品添加剂属于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品种,但也是违反了规定,不应该发生。
二、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三、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香辛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四、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
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品质类项目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二、酸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食用植物油存在酸值不合格。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三、电导率
电导率是衡量水的纯度的指标。造成该类产品指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生产工艺存在问题,过程控制不严,反渗透滤膜长久未更换,过滤设备清洗不到位等。
四、氨基酸态氮
酱油是调味品,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
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