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为食品药品安全省级应急队伍管理“定规矩”

01.03.2016  15:03

为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重要作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管理办法(试行)》、《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检验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2016年2月22日印发执行。

据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应急处置队伍作为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常态化专业组织,由省局负责组建和管理。受省局食品药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和活动事项由省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和协调。应急处置队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在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有关项目课题、重点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的研究、评估、咨询和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参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督导、协调市县两级政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根据预先分组或领导小组指定分组进行各自工作。发生一般和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督导、协调市县两级政府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应急检验队伍承担以下主要职责: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有关项目、问题调研、课题研究、年度工作计划的研究、评估、咨询和建议;参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检验检测工作,为调查取证、事故(事件)分析鉴定、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等。如发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参加应急检测的人员和分组,并指定各组牵头负责同志。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后,应急检验队伍开展应急检验检测工作,必要时负责联系开通快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保障紧急检验检测任务落实,为调查取证、事故(事件)分析鉴定、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发生一般和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后,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指派应急检验队伍成员赶赴事发地支持和指导现场检验检测工作。

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的制定是为适应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有效预防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应急专委会作为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决策咨询机构,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建和管理。应急专委会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以下主要任务:了解、掌握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域的最新动态,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参与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的现状分析和安全风险研判,提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咨询意见,为预防和控制安全问题提供支持;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专业性工作,如受害人救治、调查取证、事故(事件)分析鉴定、善后处理等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