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政府食安办、衡水市局安排部署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

16.09.2014  12:15

近日,衡水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衡水市局主管局长、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食品科、监督检查科、综合科、办公室、稽查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主管局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工商局主管局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局局长郑树明主持。

会议明确,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食安办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共性、突出、亟需解决的问题。会议强调,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在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将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在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将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会议要求,在整治行动中,各级政府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细化部门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提出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集中力量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久治不愈的“傍名牌”、“山寨食品”等侵权仿冒、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打重惩,形成震慑,营造氛围,构建安全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