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首次大修:最严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4.06.2014  10:15

    宋嵩制图

    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这是现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实施后,首次大修。

    草案拟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补充、强化相关制度,提高标准、全程监管。

     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贴牌生产

    食品生产环节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在这个环节,草案增设投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等关键事项的控制要求,规定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制度,特别要求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草案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

    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草案规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