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在全市率先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全力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7.08.2016  00:37

为深入推进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的要求和《食品安全法》关于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石家庄市藁城区委区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藁城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藁字〔2016〕11号),在构建区、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基础之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全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村党支部、各级政府和村委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负责同志的食品安全职责,健全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隐患排查治理督办、监管情况通报、工作约谈、问责、考核评价等六项工作机制,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等六种情形的,采取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组织部门进行处理,涉及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出台,在该区各级各部门中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