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百年路丨1950

23.04.2021  01:50

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50

1月6日 政务院发布省、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对各级地方政权隶属关系、组成、职权、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使地方各级政权的建立有了初步的法规依据。 1月14日-16日 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分别收回了前美国、法国、荷兰(占用前德国兵营)在北京兵营的地产,并征用了各该地面上的兵营和其他建筑物。这是中国人民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的措施之一。 1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随后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新的海关税则,并由国家管制对外贸易,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中国海关由此完全掌握在中国人民自己手中。 2月14日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莫斯科签订。在此之前,毛泽东于上年12月16日访问苏联。周恩来于1月20日抵达莫斯科。1月22日,中苏就签订新约和协定问题开始正式谈判。经过毛泽东、周恩来同斯大林、维经斯基会谈,两国政府签订这个条约。《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规定:双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等。同时,还签订《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和《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根据这些协定,苏联同意放弃在中国的特权,不迟于1952年末,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和财产无偿移交中国政府,并从旅顺口撤退苏联军队,中国政府偿付苏联自1945年以后在此处的建设费用。大连的行政由中国管辖,苏联在大连临时代管和租用的财产于1950年内由中国政府接收。苏联政府贷款三亿美元给中国政府(年利1%)。 2月13日-25日 中财委召开全国财政会议,研究克服我国财政经济困难的政策和措施。新中国的财政困难,除政府开支庞大、通货膨胀和投机资本捣乱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家的财政制度不健全,收支系统不统一,各地自收自用。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全国财政会议详细地讨论了全国财政收支、贸易、粮食、金融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决定节约开支,整顿收入,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以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物资供求平衡、现金出纳平衡和金融物价的稳定。3月3日,政务院据此作出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规定统一全国的财政收支、物资调度和现金管理。由于这个《决定》的贯彻执行,到四五月间,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统一,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金融物价趋于稳定,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初步好转。这是新中国在经济战线上的一个重大胜利。这次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初步形成了我国高度集中的财政经济管理体制。 2月28日 中财委发出《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指出:为了迅速完成恢复与发展生产这一中心任务,必须对国营、公营工厂企业中原官僚资本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管理制度,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建立有工人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这是实行工厂管理民主化,使工人亲身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以发挥其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的重要措施。 3月18日 中共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出指示,指出:剿灭土匪,是当前全国革命斗争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建立和巩固各级地方人民政权,以及开展其他一切工作的必要前提。为此,人民解放军分别在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的各省结合部、偏僻山区及沿海岛屿等土匪活动区域,展开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到1951年上半年,大陆上的匪患基本平息。 3月21日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李维汉在第一次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作题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报告。报告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统一战线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任务,是要在实行共同纲领、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密切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广大华侨,各界民主人士及其他爱国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人,为着稳步地实现新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 3月27日 西昌解放。3月中旬至4月初,解放军进军西昌地区,全歼国民党西昌警备区残部万余人。 4月13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这是扫除我国封建旧传统,实现妇女解放的一件大事。 4月16日-5月1日 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歼灭国民党军薛岳所部三万余人。 4月19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决定指出,我们的党已领导着全国的政权,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很容易危害人民的利益;领导者的地位,又容易产生骄傲情绪、拒绝批评,压制批评。为此,中共中央特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4月28日 政务院举行第三十次政务会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乌兰夫在会上作关于民族工作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民族工作的方向和目的,是要尽量减少民族间的隔阂和矛盾,加强和巩固各族人民的团结,并尽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各少数民族逐渐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切工作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反对急性的作法。会议批准了这个报告。 5月1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首先是领导干部中的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颓废、违法乱纪等错误,密切党和人民的联系。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各级党的组织普遍进行了整风。同年冬,整风运动基本结束。 5月8日-26日 中财委召开全国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讨论和研究物价稳定后出现市场萧条、私营工商业大批停工歇业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确定了调整工商业的一些具体政策和作法。会后,开始对工商业进行调整,重点是调整公私关系,同时调整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经过调整,人民政府不仅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了困难,而且引导它开始走上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从此,各种经济成分开始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初步改变了经济上的无政府状态。 5月16日-30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参谋会议在北京召开,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关于人民解放军实行整编的决定。会议确定全军保留四百万兵员,复员一百四十万人。6月30日,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名义颁布了复员工作条例。解放军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复员工作,从1950年下半年开始,到1951年基本结束。 5月21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指出,党的发展工作必须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步前进的办法。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城市中,首先是工人阶级上。在老区农村,一般停止吸收党员,在新解放区农村也暂不发展党组织,而要集中力量在各种斗争中组织、教育广大农民,发现与培养积极分子,待土改完成后再进行发展党的工作。 5月 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毛泽东著作出版委员会,以中央名义编辑一部具有权威性的《毛泽东选集》,在全国出版发行。 6月6日-9日 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毛泽东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并作《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刘少奇、陈云、周恩来、聂荣臻分别就土改、财经、外交与统战、军事等问题作了报告。毛泽东在书面报告中指出:我们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已经开始好转,但还不是根本的好转,要获得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为此,会议确定要做好土改、稳定物价、调整工商业、肃清反革命、整党等八项工作,以争取在三年的时间内,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条件。会议强调必须稳步前进,调节同各个方面的关系,团结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以及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集中力量向国民党残余势力、封建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进攻,而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七届三中全会的这些决定是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行动纲领。 6月14日-23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改革封建土地制度问题。会上,刘少奇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阐明了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在闭幕词中号召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各阶层人士积极支持土地改革,像过去过好战争关一样,过好土改关,将来再过好社会主义关,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会议讨论和同意了刘少奇的报告及中共中央建议的土地改革法草案。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30日公布施行。《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土地改革法》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此后,土改运动在有二亿九千万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地都派出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领导土改运动。大批机关干部、广大知识分子和许多民主党派成员报名参加土改工作团,投入了这一场空前伟大的斗争。 6月25日 朝鲜内战爆发。27日,美国派出海军和空军武装干涉朝鲜内政,扩大朝鲜战争,并命令海军第七舰队向中国领土台湾沿海出动,决定以武力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28日,周恩来代表我国政府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国政府侵略朝鲜、台湾及干涉亚洲事务的罪行。 6月29日 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有代表工人同企业订立集体合同和维护工人切身利益的广泛权利;有组织、教育工人拥护人民政府政策法令、积极搞好生产、发挥工人阶级领导作用的职责。 6月30日 新华社报道,中国共产党在成立29周年时,党员已超过五百万人,其中约有二百万人是去年和今年入党的新党员 据统计,到6月底,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四年的解放战争中共消灭国民党军队八百零七万余人。 7月26日 中财委发布关于统一航运港务管理的指示,规定外轮一般不准在内河航行,只有在特定条件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悬挂中国国旗,严格遵守中国的法令和规定方可驶入。同时,对在华外轮公司实行逐步接管。中国领水主权至此全部恢复。 8月4日 政务院第四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这个决定是以1933年瑞金苏维埃中央政府制定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改革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为基础,根据新的情况加以补充后制定的,它为土地改革中正确划分阶级成分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 9月20日-29日 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通过了《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开展农民业余教育的指示》、《职工业余教育暂行实施办法》、《工农速成中学暂行实施办法》、《工农文化补习学校暂行实施办法》、《各级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组织条例》等六项草案。 9月23日 全国1527名基督教负责人在北京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的宣言。随后,中国基督教会和天主教会在其知名人士的号召下,开展了以“自立、自养、自传”为号召的“三自”爱国运动。中国的基督教会和天主教会从此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开始走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 9月25日-10月2日 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和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号召全国人民向英雄模范学习,同时号召英雄模范继续向广大人民学习,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10月上旬 鉴于美帝国主义不顾中国政府的一再警告,把战火烧到我国东北边境,严重地威胁我国安全,中共中央根据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和祖国安全的需要,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8日,毛泽东发出《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命令中国人民志愿军“迅即向朝鲜境内出动,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并争取光荣的胜利”;并任命彭德怀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到达朝鲜前线。从10月25日到12月24日,志愿军同朝鲜人民军一起,连续进行了两次战役,歼敌五万余人,于12月6日收复平壤,并把敌人赶回三八线附近,从而扭转了朝鲜的战局。 10月1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全国解放后,大陆上残留着二百多万政治土匪,还有大批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反革命活动十分猖狂。政府虽采取过一些镇压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够坚决彻底。为此,《指示》要求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中“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根据这一指示,各地党委广泛发动群众,开始了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10月6日-24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昌都战役,解放藏东政治、文化中心昌都地区,打开了进军西藏的大门,为解放西藏奠定了基础。 10月27日 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46岁。 11月4日 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联合发表宣言,“誓以全力拥护全国人民的正义要求,拥护全国人民在志愿基础上为着抗美援朝保家为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根据这个宣言和中共中央的一系列指示,全国开展抗美援朝的宣传教育运动,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觉悟。全国人民以实际行动热情地投入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这个运动,在党中央的正确方针指引下,既支援了朝鲜前线的战争,又推动了国内的社会改革运动和经济恢复工作。 11月15日 陈云在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上作报告指出:明年的财经工作要放在抗美援朝战争的基础之上,这就是战争第一。第二是维持市场物价稳定。第三才是带投资性的支出。随着抗美援朝战争的进展,党提出“边打、边稳、边建”的财经工作方针。 11月16日 中国政府照会印度政府,严正指出,解放西藏是中国的内政,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在此以前,印度政府曾照会中国政府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向本国的领土西藏进军是“侵入西藏”,是“可悲叹的”,企图阻挠我解放西藏。 12月19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出布告,规定严厉取缔一贯道及所有反动会道门办法。由此带动全国各地展开了一律取缔以推翻人民政府为目的的反动会道门的斗争。 12月28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管制美国在华财产冻结美国在华存款的命令》。命令说:鉴于美国政府已宣告管制我国在美国的公私财产,加剧对我国的敌视破坏活动,决定管制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在华的一切财产,冻结一切美国在华公私存款。此后,对其他国家的在华企业,人民政府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管制、征购、征用、代管等措施,把一千多家外国资本企业陆续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一部分。 本年度国民经济状况:工农业总产值575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其中工业总产值191亿元,比上年增长36.4%;农业总产值384亿元,比上年增长17.8%;钢61万吨,比上年增长2.86倍;煤4300万吨,比上年增长34.3%;粮食13.213万吨,比上年增长16.7%;棉花69.2万吨,比上年增长55.8%;油料297.2万吨,比上年增长16.4%。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1.34亿元。财政总收入65.2亿元,总支出68.1亿元,收支逆差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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