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房节节攀高 风波接连不断武隆要向《变形金刚》讨说法

09.07.2014  12:59

本报讯 好莱坞大片《变形金刚4》在中国的票房已经突破14亿人民币,刷新了当年《阿凡达》13.8亿的纪录,成为迄今在中国最赚钱的电影。

然而,《变形金刚4》自上映前的“盘古风波”后又遭遇“武隆风波”。7日下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变4违约·武隆维权”新闻发布会,公司总经理黄道生表示,按照几方约定,“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的标识”,由于《变形金刚4》片方没有履行该约定,还在片中混淆视听,对武隆旅游造成负面影响,“很多影迷看了电影之后说,还以为武隆是香港的后花园。”为此,公司将起诉电影网和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武隆方面还出示了合同部分条款原文:“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的标识。”黄道生说:“只有在法庭上我们才会拿出合同的完整版本,总之肯定是片方违约了。”对于向片方索赔的金额,他表示现在还不方便对外透露,“我们还要进一步整理证据和估算损失,最后才能给出准确的索赔金额。

针对武隆方面的说法,前晚8点多电影网发表书面声明,称对在《变形金刚4》中未出现“中国·武隆”的标识一事表示遗憾,但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是喀斯特未按合约要求如期付款,导致无法确认其植入项目是否正常进行。电影网负责人梁龙飞表示,根据合约,武隆在去年11月份就应该把相关款项按照比例支付给派拉蒙,款项不到是没法确定做特效的。我们也给派拉蒙明确提出了电影里要出现‘中国·武隆’四个字,刻这四字的石碑也做了四个版本,可是由于对方迟付了五个月,导致最后制作时间非常紧,最后美方制作人员忙中出错,把青龙桥看成了‘中国·武隆’,导致影片中未出现“中国·武隆”的标识。

梁龙飞说,“武隆将起诉片方,我们也会坦然面对,只要法院的传票送达,我们就会积极应诉,最后我们会按照合同约定,把所有事情交给法律去解决,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 (新文)

编辑: 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