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回购高速公路差钱更差理念

04.02.2015  13:44

    从2月1日零时起,收费已近20年的盐田坳隧道正式取消收费,这也标志着深圳最后一条开放性收费公路终结。就像去年1月花费27亿元回购梅观高速公路一样,深圳市政府此次买断了盐田坳隧道剩余6年多的收费权益,花费约1.6亿元。(2月2日《南方都市报》)

    虽然政府已经出让了公路的经营权,该路段目前由收费企业经营管理,收费年限并未期满。但是深圳市积极回民众呼呼,回购所有收费公路的经营权,终结辖区内所有收费公路,深圳关内、关外融为一体。此举体现了政府的民生情怀与责任担当。在全国高速公路一刀切收费的喧嚣收费语境中,深圳开内地之先河,以回购方式提前取消所有公路收费,不愧“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美誉。

    仅买断盐田坳隧道剩余6年多的收费权益就花费约1.6亿元.根据测算,回购这些收费公路将给深圳市增加约数十亿元的财政负担。但是政府给市民提供优良公共设施与免费公路服务,方便市民出行,保证交通畅通,是政府的本分。由于高速公路是属于具有天然垄断属性的公共服务行业,政府不能简单地把高速公路服务往市场一推了之。政府回购高速公路供市民免费通行,既是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难题,也是公路服务公益本质回归。

    政府回购高速公路也非亏本买卖。我们不能以简单的市场眼光审视其经济得失。政府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减轻市民经济负担,换来快捷的交通环境,赢得市民对政府的信任与交通环境的改善。这实际上是树立政府公信形象,实现政府与市民利益双赢的良好契机。而且政府以实际行动回馈纳税人是公共财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从长远来看,政府为高速公路服务托底的社会价值不可低估。笔者期待,更多地方,更多的公共服务行业回归公益属性。

    然而,并不是所有地方都有为公共服务托底的诚意与担当。不少地方不仅不提供免费高速公路服务让利于民,还把高速公路服务当产业来抓,有的地方甚至延长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提高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政府与投资者、经营者共同获利。

    从深圳市回购高速公路的经验来看,公共投入不足最可怕的不是差钱,而是差观念,差决心。政府从财政收入中划出稍大一点的公共服务蛋糕,加大交通投资建设力度,还原公路服务的公益属性,并非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是有的地方宁愿把钱花在形象工程、“三公消费”上面,也不愿拿出更多的钱投入公共事业,提供便民交通服务。

    或许有人说,深圳市回购高速公路的吃螃蟹做法虽好,并不容易推广。诚然,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拥有深圳那样的经济实力,有的地方或许“心有余力不足”。用什么方式提供高速公路服务,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其他地方不一定要照搬深圳经验。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对高速公路惠民服务作出细致温馨的制度安排。避免“免费通行”透支公共交通资源与政府财力。

    不仅公路服务如此,其他公益事业也是这个道理。比如陕西神木的免费医疗模式,陕西吴起、东莞石排的免费教育模式,海南贫困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实行免费学前教育等,都体现出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情怀。

    在我看来,政府还应加大教育、医疗、水电气等公共事业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公共产品种类与数量。只有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民众切身利益问题,才能让民众充分分享发展改革成果,让整个社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