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编办持续推进16项重大改革任务
唐山市编办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议精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四个干”抓落实机制为抓手,集中精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4方面16项重大改革任务,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为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在市县全面推广行政审批局改革。继续规范曹妃甸区、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巩固发展改革成果。在市、县(市、区)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局改革,分别于今年10月底、11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并挂牌运行,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效应,在规范审批、简化审批、高效审批上实现新突破。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精准放权、精确落地。继续做好国家、省陆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确保衔接和落实到位。着眼让各县(市、区)享有与设区市一样的发展管理权限,围绕扩权强县和重大发展战略,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直接放权、委托下放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向县(市、区)以及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放权力度,力求能放都放、应放必放,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修订,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有机统一。紧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抓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修订完善及动态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结合形势变化、职能转变及法律法规修订,组织市政府部门进一步减少或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以省编制的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为依据,组织市县两级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印发《关于市政府部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梳理编制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公开唐山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一步进行集中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
全面推进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与省直部门内设机构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内设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理顺部门和内设机构职责,推进流程再造,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机关内部管理机制。
深化经济发达镇市级试点改革工作。抓好迁安市马兰庄镇、遵化市建明镇、滦县茨榆坨镇、玉田县窝洛沽镇4个经济实力强、城镇规模大、产业基础好的重点或中心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扩面工作。10月底前,完成方案的批复工作。
深入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编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的意见》要求,根据省批复精神,调整开发区体制,优化机构设置,整合事业单位。
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中央、省关于环保体制改革的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理顺全市环保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对市、县环保部门机构和职责进行调整,及时做好人员编制划转工作,理顺环保体制机制。
深入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以“两减一补两结合”为目标要求,深入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切实解决事业单位机构臃肿、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等问题。指导县(市、区)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继续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唐山市《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批复后,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省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并认真做好总结评估。
深入推进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试点。认真落实市编委《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实施方案》,6月底前完成市属13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
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按照可在部门和系统内整合,也可跨部门、跨行业整合或跨地区整合的要求,进一步摸清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现状,按照省编委办要求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
推进群团工作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群团部门的改革和整合工作,整合机构、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工作职能,形成大部门制、联合或合署办公新机制,为新常态下群团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推进以县级法院、检察院为重点的内设机构改革。及时跟踪了解中央和省有关改革政策,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待中央和省正式出台相关文件后,配合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
抓好“阳光下的云上编办”试点工作。以中央编办机构编制云平台为依托,将“大数据+云计算+机构编制”深度融合,全面推进“阳光下的云上编办”试点工作。(记者 郑芃芃 通讯员 陈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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