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148起问题

15.12.2014  14:22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已经整整两年了。两年来,厦门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力推动了全市党的作风建设,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了厦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敢于担当的作为,积极投身到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伟大实践中。

    动真格齐行动 作风建设坚持以上率下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一直强调,“作风建设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更是身体力行,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出台了《关于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市级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的七条规定》、《市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市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

    市委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细则,明确8个方面29项具体规定。市各套班子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率先垂范、管好班子。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齐行动,抓“文山会海”、改“舌尖上的浪费”、治“车轮上的腐败”、查“会所里的歪风”……

    如今,厦门朴实文风、务实会风逐步形成。实行每月第一周“无会周”制度,市一级举办的会议活动不断减少。各类工作会议、节庆、论坛、展会现场布置没有鲜花,一切从简。各部门和单位坚持少发文、发短文,用电子公文代替纸质公文,坚持少开会、开短会,用视频会代替现场会,合并套开会议,领导讲话明显短了实了。

    公务接待更加规范。迎来送往、层层陪同、超标接待、馈赠礼品现象明显减少,今年上半年,市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93%。

    抓监督扎“篱笆 党员干部抵制“四风”免疫力增强

    “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市纪委主要领导一直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和突出问题,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