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煤炭替代方案落实情况“双随机”监察情况的通报

18.12.2018  15:5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节能降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北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于2018年8月29日至9月9日对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煤炭替代方案落实情况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了监察。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抽查情况

本次双随机监察通过使用抽号软件,随机抽取序号,对应抽选项目和人员,实现监察项目和监察人员的“双随机”。2018年8月27日下午,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从72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了22个被监察对象,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项目18项、煤炭替代项目4项,涉及项目建设单位21家;从全省270名节能监察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了12名执法人员,将监察对象和监察人员随机组成4个监察组。2018年8月29日-9月9日监察人员深入企业对22个抽查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经监察,目前已建成项目6个(其中,已投产运行4个,竣工未投产1个,竣工试运行1个),在建项目7个,未建项目9个。

二、监察结果

通过抽查,已建成和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节能审查意见、煤炭替代方案要求建设、管理和运行,但是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不符合能评要求

1.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重组、退城搬迁、装置升级项目。该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并投产,  工程验收尚未完成,二期工程未建设。实际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耗49.12kgce/t、高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366.52kgce/t、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26.81kgce/t,三项指标均未达到能评报告中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耗44.99kgce/t、高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360.93kgce/t、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26.97kgce/t的指标要求,但未超过《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3/T2137—2014)准入值。

2.沧州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正式投产,其实际单耗指标为272.60kgce/台,高于能评报告中155.12kgce/台单耗指标。

(二)综合能源消费量不符合能评要求

承德市滦平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万t/a超贫钒钛选矿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正式投产,由于企业后续增加尾矿处理设备,导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21277.86tce超出能评报告中综合能源消费量17263.98tce的10%。 

(三)节能措施未有效落实

1.设备能效未按审查意见落实

(1)唐山市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处于在建阶段。经现场查看,2台开式水泵电机YE3-315-4,2台定子冷却水泵电机YE3-200L1-2,2台转子冷却水泵电机YE3-180M-2等6台电机均属于II级超高效节能电机,未达到审查意见中“国家I级能效产品”的要求。

(2)河北大唐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项目处于在建阶段。经现场查看,1A发电机主密封油泵电机YBX3—132M—4、1#发电机密封油泵再循环泵电机YBX3—132M—4、1A定子冷却水泵电机YE3—180M—2、1B定子冷却水泵电机YE3—180M—2等4台电机均为II级能效产品,未达到审查意见中国家I级能效产品标准要求。

(3)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已完工,处于调试阶段。经现场查看,实际安装6台SCB13系列变压器,其数量、型号与节能专项报告中3台SCBH15系列不符;抽查了P-7901、P-7905、P-7201A、P-7201B四个位置的电机,能效等级均为3级,未达到节能审查意见中国家I级能效产品标准要求。

(4)唐山市友利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处于试运行状态,尚未达产。经现场查看,企业使用的S11—M—1600变压器属于3级能效,未达到审查意见中的I级能效要求;干熄焦发电厂的一台变压器S11—M—1250/10与节能专项报告中的S—M—1250/10—NX1型号不符。

(5)唐山市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热轧盘条螺纹钢生产线项目、沧州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部分变压器、电机等设备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应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的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

唐山市友利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整体提升改造项目。焦线皮带和煤线皮带配备的2台电机Y225S—4、Y160M—4属于淘汰设备。

(四)用煤项目煤炭替代计划尚未全部落实

唐山市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电力遵化热电厂“上大压小”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15〕1409号)和《关于同意遵化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变更投资主体的函》(冀发改函〔2016〕99号),应通过淘汰燃煤锅炉、关停规上耗煤企业等措施,削减煤炭量169.8万吨用于替代。截至监察日止,新上项目尚未完成建设,替代方案明确的减煤措施和替代量也未全部落实到位。

(五)未建项目

经现场查看,共有9个项目未进行建设。

三、处理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北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1.针对沧州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单位产品能耗未达到节能审查意见能耗指标要求,依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2.针对唐山市友利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整体提升改造项目,焦线皮带和煤线皮带配备的电机2台电机Y225S—4、Y160M—4属于淘汰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淘汰更换。

3.针对唐山市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河北大唐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项目、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唐山市友利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唐山市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热轧盘条螺纹钢生产线项目、沧州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中使用的能效不符合要求的电机、变压器等设备,依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提高能效。

4.针对承德市滦平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万t/a超贫钒钛选矿项目,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出节能审查意见控制指标,依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条,责成企业做出书面说明。

5.针对唐山市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煤炭替代尚未全部落实情况,责成唐山市发展改革委、遵化市发改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