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10项激励措施吸引五类高端人才

10.04.2018  00:49

4月9日上午,石家庄市鹿泉区在鹿泉区军民融合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新人才引进政策。发布会称,“两院”院士、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博士研究生等五类高端人才在鹿泉区就业创业将享受到补贴政策、奖励政策、配套措施、创业资助等10项激励措施。

石家庄市确定了构建“4+4”现代产业新布局,作为省会新城区,鹿泉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又面对竞争日益加剧的巨大压力,该区深刻意识到人才重要性,广纳天下英才,充分吸纳和用好人才这个“第一资源”,打造“人才高地、活力新区”。在实行人才绿卡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了人才强区战略,制定了人才强区三年计划,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奖励暂行办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引进、培养、留用更多人才,推动鹿泉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了更好吸引人才,该区出台了《鹿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暂行办法》围绕奖励范围、奖励人员、奖励内容和标准,制定了10项激励措施。重点引进“两院”院士、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博士研究生、具有成果转化价值专利,产品符合鹿泉区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的发明人、纳税前十名企业推选的高层次人才等五类人才。

鹿泉经济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主战场,为了将人才留得住、用得上、发挥作用,制定了《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关于大力引进培育人才的若干意见》,将人才范围细分为A类至H类共8类,支持鼓励高层次人才发展。鼓励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引领企业发展,贡献达到规定的,按照当年工资薪金所得及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数额给予50%至100%标准的奖励。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近入学的(高中及以下),安排其就读,免交借读费。开发区雇员岗位、公益性岗位应优先考虑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或由区管委会向区内企业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