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安监局强化六项机制确保生产安全隐患举报查处

15.04.2016  11:34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任丘市安监局强化生产安全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方便广大群众发现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以及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举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强化承接机制。全天侯受理百度贴吧、微信、易信平台等网络举报,设立信访办公室举报电话、传真、值班举报电话,随时受理上级部门转发的群众举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形成有报必接、有接必应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机制。首问人受理举报后立即填写举报受理单,报请局主要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并做好登记。按照主要领导的批示,对承办责任科室及时进行核实、处置。对需要立案调查的及时予以立案;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及时告知举报人归属单位或将举报案件进行移交。
  三是强化查处机制。建立以局领导带头,监察大队为主体的举报查处队伍,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查处,整改隐患。并要求被举报单位将整改情况公示出来,接受监督。
  四是强化保密机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人身安全。对被举报单位查前“限级保密”,防止泄密,确保查处公正。
  五是强化信息反馈机制。将现场核实情况、处理结果,在第一时间回复举报人或书面反馈上级部门。
  六是强化归档机制。对办结的举报案件,及时做好整理,统一存档,归档内容包括举报原件、领导批示、查处情况、整改情况、回复情况等。建立举报工作台账,统计分析举报信息和处置情况,为今后制定工作重点提供方向和依据。
  今年以来,接到群众举报案件16起,举报案件查处率100%,查处整改安全隐患22处,并一一对举报人进行了回复。既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又提高了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收到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