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7项指标考核省长责任制落实

12.01.2016  17:24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将从6大方面、14个重点事项、27项指标,对各市州政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工作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省粮食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省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6大方面,涵盖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等14个重点事项,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粮食供应网络建设、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等27项具体指标。同时,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和节粮减损等定性评估并给出加减分。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100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经四川省政府审定后通报,并交由四川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