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五项举措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冬季生活

19.01.2016  17:38

      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唐山市民政局周密安排,采取五项举措,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一是保障2.95万户城镇低保家庭温暖过冬。按照《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冬季采暖补贴的通知》要求,按每户800元标准,为7个城区的1.95万户城镇低保家庭发放2015年度冬季取暖费;按每户600元—800元的标准,对其余各县1万余户城镇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费。

    二是保障5129名无工作单位城镇重点优抚对象温暖过冬。按照《关于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冬季采暖补贴的通知》,为5129名城镇无工作单位优抚对象发放取暖补贴373万元,并于2015年11月份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保障1.93万名五保老人温暖过冬。积极筹措资金储备取暖煤炭,及时购买棉衣、棉被等生活用品,提前对75所敬老院取暖设备、管道设施检修、改造、更换。

      四是保障400多名集中供养优抚对象温暖过冬。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光荣院管理办法〉意见》,确保集中供养对象伙食费高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公杂费(含办公费、水电费、文娱费)每人每月100元,衣被费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取暖费按当地规定标准执行,冬季供暖保证居室温度不低于18℃。每个光荣院拨付10万元,全市12家光荣院市本级共拨付120万元。

      五是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2015年12月份及时下拨救灾款共计1432万元,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