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总:“三项工程”倾心服务职工群众

23.05.2016  12:02

随着“职工服务体系建设”、“职工素质提升”、“依法维权创新”三项工程的深入实施,青岛工会服务职工、科学维权的能力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近年来,青岛市总工会坚持强化服务维权,围绕做强基层、夯实基础、改革创新、增强活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把各级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锤炼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在社会上树立了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市总连续多年在全省工会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建设完备的职工服务网络体系,是做好服务职工工作的组织基础。为此,青岛大力实施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向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成了市、区市、镇街(企业)三级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市总每年补助800万元,为全市每个镇街聘任两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总计303名,解决镇街工会“有人干事”的问题。投入1130万元,在市级、区市、镇街(企业)打造工会服务网络,全市所有区市、镇街和140个规模以上企业已建成职工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解决基层工会“办事场所”的问题。同时,推进基层组织“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每年补助经费850万元,解决基层工会“有钱办事”的问题。

从2015年开始,青岛市总深入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确定每三年投入5000余万元,实施工会教育培训“1138工程”。两个“1”分别是:与人民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青岛广播电视大学等合作,利用网络学习提高职工学历层次,每年招收职工学员1000名,对取得学历的给予学费补助;每年对有创业需求的1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生进行免费培训。“3”和“8”是以三年为周期,对3000名具备初中级技术等级的职工每提升一个技术等级、8000名无技术等级的职工取得技术等级资格,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138”工程实施一年来,社会影响日益扩大,企业职工踊跃参加。

另外,该市工会还实施了依法维权创新工程。市总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成立了由100名律师组成的工会法律顾问团,市级安排20名,区市各安排8名法律顾问,坚持以案定责、以案考核,着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推行《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两书”制度,由工会向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发出整改意见,对拒绝整改的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处理建议。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工会调解室和法律援助岗,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维护了职工队伍和企业和谐稳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法治推进年”活动,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建设,推动了青岛碱业、青钢等大企业搬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