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青县审计局“三结合”推行高效审计

24.04.2019  10:03

  一是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的“龙头”审计作用,同时开展县财政和重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财政资金为主线,紧跟资金流向,财政审计组与部门审计组互通有无,多管齐下,既审计了财政资金筹集安排情况,又审计部门资金使用情况,整体掌握各项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打造高效审计。
  二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根据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制定每一年的审计计划,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依托经济责任审计。派出一个审计组同时进行,通过审前调查,分别制定操作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两个项目的时间范围、审计重点,同时两个项目的审计成果可以相互借用,避免重复审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事中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一方面,审计在监督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被审计单位转变了对审计的看法,主动与审计沟通,听取和采纳审计建议。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好审计监督服务的作用,从每项政策开始执行到结束过程全程跟踪监督服务,把握整体方向,提出操作可行的建议,防患未然,改变审计发现问题“滞后性”的缺点,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