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钟哲:为官不为,不必为官

25.11.2014  13:59

    据新华社报道,仅今年9月份,南昌就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而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干部“亮剑”。(11月24日《陕西日报》)

    各地对“为官不为”现象开刀,让“庸、懒、慢”官员下课,虽然让“太平官”如坐针毡,却实在是深得人心、广受欢迎的措施。这种“政治生态”,才是真正执政为民,才能杜绝尸位素餐,才能夯实问责制度,才能加长制度短板。因而,什么时候都是人民的期盼,是群众乐于见到的“政绩”。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我们的政府是执政为民为民执政的政府,不是旧时代的官衙。即便是帝制时代的官员,也有个“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价值取向。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共和国里,人民让渡部分权力成立政府管理国家,就是为了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国家运转得更加有序。现在人民给了你权力,你却没有作为,或着庸作为、懒作为、慢作为,说你为民执政,说你全心全意,说你群众路线,岂不是绝大的讽刺?

    其次,现在官场尸位素餐现象并不鲜见,群众谓之“占着茅坑不拉屎”。不把这种现象连根拔除,或者给予极大限制,始终让其难成气候,此风就会愈刮愈烈;结果二二得四、四四十六,走入积重难返的泥淖。想想,四家企业向河南沁阳市政府部门讨要工程保证金,7个月的时间累计要了50余次,遭遇的大都是“领导不在家”“这事儿不归我管”等“踢皮球式”的答复。如此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不做就不做的“官油子”作风,还有什么信誉可讲,还有什么效率可言呢?

    再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如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干部的头上。可是,一旦在位时都不追究,还能指望离任之后追究吗?所以健全追责机制,先得把现时追责扎实做好。这就要求,应该对那些不作为的干部采取“下课”的措施,不管是客观能力,还是主观庸懒,先离开他不适合的岗位。就像卡马乔离开中国足球队主帅位置那样。这,实在是夯实问责制度的必须。

    此外,人们对腐败深恶痛绝,殊不知“庸、懒、慢”也是官场另类腐败的形式。不管是推诿拖延、效率低下,不管是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还是消极怠工、纪律松弛,都会给国家造成损害,都会给人民带来灾难。而且这些做派的背后,都可能存在“不给钱不办事、少给钱少办事”的规则,就像秦皇岛小官巨腐那样。其原因,皆在于存在制度短板,缺乏有效监督。因此,让安于现状的平者“让位”,让碌碌无为的庸者“下课”,让干实事、干好事的能者及时“上位”,将此作为常态的规定,也是对制度的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