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法

05.08.2016  11:33

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准立起来,引导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国际物流集团借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法,让每名党员都知道“合格党员怎么做”,自觉率先垂范,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综合物流强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原则,优化程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正面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对象为组织关系在集团内的全体党员,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我评价、群众评议和党员互评、支部评定、组织考核的方法进行,每季度评定一次,亮分公示。(组织关系不在集团内的流动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严格标准,量化等级。 该集团评定标准内容全面、步骤规范、可操作性强。根据考核内容,对党员先锋指数实行百分制考核,最高分为100分。根据考评得分,进行等级划分,95分以上为“优秀党员”比例不高于5%;90~94分为“先锋党员”比例不高于10%;70~89分为“合格党员”;60~69分为“警示党员”;59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奖惩挂钩,晋位评优。 对连续一年内考评为优秀党员和先锋党员的,将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优先对象,并结合“两优一先”评选,给予表彰奖励。对季度考评为警示党员的,所在党组织开展诫勉谈话,教育引导其端正态度、整改提高;对连续两次考评为警示党员的,党支部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督促其做好整改工作。对一年内累计三次考评为警示党员的,该集团党委组织部分谈话诫勉,实行黄牌警告,促进整改提高。

落实落细,方法科学。 该集团将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列入党建工作一体化考核内容,集团组织部门将通过季度支部考核的形式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同时,还善于发现、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汇总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推出先进典型,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兵标杆,充分发挥先锋示范引领作用。

(国际物流集团党群部      刘文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