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算酒驾吗?看完这个后你自然会明白!

28.07.2015  19:37

夏天到了,喝冰镇啤酒、撸串儿成了朋友们聚会的首选。连日来,河北公安机关开展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其中,秦皇岛交警10天内抓了18个“醉猫”;衡水市查获的一名“隔夜酒”驾驶员更是提醒着广大驾驶员酒驾的危害。

秦皇岛:10天查18例“醉猫

从7月13日到7月23日,仅仅十天,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就查获酒后驾车18例,其中饮酒驾驶9例,醉酒驾驶9例。(记者郭政)  

衡水:一男子因“隔夜酒”被查

据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7月27日透露,该市一驾驶人24日晚上喝酒后心存侥幸,于次日上午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该支队直属三大队查获。

7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直属三大队在衡水湖北田立交桥进行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冀TU0xx9的宝马车由南往北行驶到检查点,在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闻到驾驶人身上酒气十分浓,并且驾驶人的眼睛和脸部都通红,便要求他下车进行呼吸酒精检测。驾驶人下车后一直支支吾吾拒绝接受检查,趁民警不注意时突然向北逃跑,两位执勤人员追出50米左右后将其扑倒在地,其中一位执勤人员肘部受伤。驾驶人姚某某交代自己喝酒喝到凌晨两三点,害怕被交警查到才弃车逃跑。

经过检测,其在停止饮酒8小时内,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系酒后驾驶。

目前,衡水公安交警支队的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交警提醒,夏季天气炎热,人体温度相对较高,驾驶人饮酒之后,被吸收入血液中的酒精到达全身各部位的速度加快,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大脑。酒精对大脑起了麻痹作用后,会影响全身各系统的功能,使驾驶人员酒后思想不集中,感知力、判断力及综合分析能力下降,因而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严重时会使人高度兴奋,情绪失控,在驾车中出现超速行驶、强行超车、抢信号、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综合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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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小编提醒: 据了解,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率一般每小时仅代谢10克至15克。喝一杯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10个小时后再开车,喝2瓶啤酒或低度白酒3两,最好一天后再开车,如果度数更高量更大,就要过更长时间才可以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