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拟全纳入城镇义务教育

01.03.2015  12:19

资料图片:6月4日,浙江省私立诸暨高级中学安徽籍“随迁子女”展示参加浙江高考的准考证。新华社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民工工作有关情况。谈及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

   200万农民工返乡创业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2.74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人,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2864元。

  他说,农民工就业正在从“总量大”为主向“就业难、招工难”的“两难”矛盾转变。这“两难”是市场需求结果,普工招工难反映农民工供给的有限性,技工招工难反映则是转型升级过程中技能人才的短缺性。

  杨志明称,目前,有点技术、有点资金、有点营销渠道、有点办厂能力、有点对农村的感情返乡创业,大概现在全国有200万人左右。“五有”农民工返乡创业称之为“城归”。

  杨志明称,近年来,全国家庭服务业的企业和网点近50万家,从业人员达到了2000万人。家政服务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规模总体偏小,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劳务纠纷时有发生,供不应求的矛盾比较突出等等。下一步,要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随迁子女八成读公办校

  谈及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 截至2014年底,全国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比例保持在80%。此外,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不断增加,2014年达到124.6万个。2014年学籍系统为507万名学生省内转学、62.6万名学生跨省转学提供了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国务院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对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

  一是不断提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增强公办中小学接纳能力,体现以公办学校为主。在超大城市和义务教育资源承载力短缺的特大城市,进一步推动流入地政府出资购买民办学校学额。

  二是继续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要制定或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明确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手续、时间等,简化就读手续,规范入学程序。

  三是加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及时准确掌握随迁子女学籍异动情况,完善随迁子女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成长档案,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学习、就业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四是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

  晨报记者张璐

   【延伸阅读】中国将建居住证制度 随迁子女可在当地高考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意见指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意见指出,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意见还指出,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