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防止检查过多扰民

06.08.2015  10:45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提出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的具体措施: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是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探索开展联合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