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院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

25.05.2017  18:57

5月24日,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光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和卫彦明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沧州中院全体院领导、中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分管院领导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刘光辉院长对当前全市法院各项重点工作一一进行了点评,并就贯彻落实省院会议精神和卫彦明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六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真正紧跟核心、维护核心。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立身之本,在大是大非问题、政治原则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分清是非界限。要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职业情怀。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抓好《关于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妥善审理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敏感案件,坚决杜绝“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思想,确保实现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及时了解党委政府针对雄安新区建设出台的政策,并与各职能部门实现信息联通共享,深入开展调研,努力提升服务雄安新区发展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要依法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维护金融秩序。要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要狠抓执法办案,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要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的应用,在每一个考核项上创先争优,为年底取得好成绩奠定坚实基础。要充分运用“督办函”制度、大屏幕滚动通报等形式,对审判效率不高、推进工作不力、影响办案进度的业务庭室及时进行通报。要积极推进均衡结案,坚持抓在平时,从每个具体案件抓起,从每个审判人员抓起,对达不到结案进度的部门及个人及时预警通报。要严格对照阳光司法指数评估考核指标,逐项层层传压、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全市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明显提升。要大力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推进核心业务网上办理,继续强力推进智审系统应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强力推进网上预约立案,全方位提升互联网应用范围和服务水平。

四要强化执行举措,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要继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合力攻克“执行难”。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坚决将逃避、抗拒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从限制高消费等各个方面进行限制,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增强诚信意识,自觉履行义务。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说明》,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评估标准。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区分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正确认识执行难,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要勇于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健全入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协同办案模式,进一步细化三者职责权限,落实团队成员办案责任,激发团队活力。要完善法官业绩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挂钩的绩效奖金分配机制,鼓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院出台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六要坚持从严治院,持续抓好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要积极推动法官助理职务序列改革,完善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经遴选成为入额法官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凝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正能量,确保干警队伍思想稳定。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年轻领导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激励广大青年干警勇挑重担、奋发有为。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突出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