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优化审判管理机制一季度结案率稳中有升

11.04.2020  02:21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立足“科学研判、全力推进、强化服务”工作思路,狠抓审判管理工作,通过优化九项审判管理机制,确保审判质效稳中有升。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收案9964件,结案7997件,结案率51.82%,结案率同比增长7.66%。

该院建立了“四类案件”公示通报制度,逐月公示院庭长提请标注案件量、员额法官提请标注案件量,督促院庭长、员额法官履行职责。对于没有动作的,逐级约谈,约谈情况记入档案,着力解决了院庭长不想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解决了干警责任不清、动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建立案件质效公示通报制度,重点公示通报案件上诉率、被二审改判率、被二审发回重审率、再审率等关联案件质量指标,案件质效与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发放、选拔晋升挂钩。其次,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查,有效利用外部监督,着力查处滥用自由裁量权、显失公平、徇私舞弊的案件。再次,建立案件指标预通报制度,每月20日之前对中院全体员额法官以及各基层法院案件质效指标进行通报,指导、督促员额法官利用月底前10天时间进行整改、提高。此外,该院还通过健全主审法官会议制度,建立大信息、大调研、大案例机制,建立每月例会制度、结案审查制度,实施合议庭合议实质化运行等机制,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调动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确保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