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石家庄限行5和0 12时前教育劝返

23.11.2014  02:52

    河北新闻网11月22日讯(记者 王嵩)今晚,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要求,于11月23日0时起实施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限行措施,机动车限行5和0,12时前已教育劝返为主,12时以后闯限行将罚款100元、不扣分。

     实施范围: 市区三环(不含)以内道路。

     实施时间: 2014年11月23日0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开始至预警结束为止。

     限行措施:

    1、中型、重型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全天禁止进入三环(不含)以内行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2、轻型、微型货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三环以内行驶。

    3、除上述第1、2条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限行20%,三环(不含)以内道路每日6时至24时限行两个号。自第一天(23日)开始,限行尾号按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的顺序逐日延续,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4、限行措施不含以下车辆:

    ①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②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专用车、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抢修通行》工程抢险车以及垃圾环卫、园林绿化等专项作业车;③其他临时批准入市的民生保障车辆。

【责任编辑:王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