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降费减负 为小微企业扬帆前行保驾护航

08.12.2015  19:14

   导语:“小微企业发展”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名单上“常客”。它们犹如温室种的幼苗,需要各方“呵护”。为了助推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河北降费减负,大力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扬帆前行保驾护航。

   减费清单”撑起小微企业保护伞

  河北省工信厅聚焦小微企业负担重、长不大这一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对症下药,通过制定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清单,大力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撑起保护伞。

  省工信厅在认真梳理涉及小微企业收费项目基础上,积极与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提出了减免15项针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之后,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制定出台《减免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

  “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不能是‘一阵风’,而要更加注重构建减负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省工信厅厅长邹平说。目前,省工信厅已对700多家小微企业的降费工作进行网上调查。由省工信厅、省统计局负责,启动了小微企业降费评估工作,未来将对小微企业降费效果开展年度评估,对各地各部门小微企业降费情况进行定期评价通报。

  目前,省工信厅正在威县等地开展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试点,并将尽快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小微企业“零收费”。力争到2017年底,我省成为全国小微企业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

  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将增加到16.68万户。根据国税系统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考虑小微企业户数、利润增长等因素,河北省小微企业年减税额将达到7.85亿元。

   小微企业100%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近年来,我省国税系统认真抓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省国税局利用小型微利企业提醒与查询软件,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监控到基层税务分局。今年4月份,省国税局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提取了处于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临界状态的企业名单,随机进行电话调查,对未享受到位的小型微利企业,责成其主管税务机关帮助小微企业正确填报税收优惠税额,确保小微企业100%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河北各地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

   廊坊为小微企业减负

  自去年来,廊坊市地税局将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发力,“护驾”小微企业“轻装前行”。据统计,累计为3.7万多户次小微企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7280万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面达到100%。“要将税收优惠政策透明化,让每一个小微企业明明白白了解政策,实实在在享受优惠。”该局税收政策科科长马奎明表示。廊坊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全部设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服务台”,持续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日”“送政策上门”等系列活动,实现税收优惠政策与小微企业的无缝对接;在第一时间将最新优惠政策告知纳税人的同时,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明确要求做到“三无一全”,即无门槛、无条件、无障碍、全天候办理。针对小微企业退税过程中出现的部门衔接不畅、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他们积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指定专人协调、解决退税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最短时间退税到位。

   邯郸助力小微让企业“快跑

  2013年11月,河北省邯郸市国税局在全系统实施三个“三分之一”工程。

  抽调三分之一熟悉一线情况的税收管理员,深入辖区内小微企业和有创业计划的群体中,调查了解他们所想所需,造册登记,提交局领导专题研究,制定帮扶措施;三分之一信息源广、操办方法多的中层税务干部,依据确定的帮扶事项,逐企、逐人、逐条负责落实;另外三分之一精通税收政策法规、熟悉办税流程的业务骨干,全面统筹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理。

  今年以来,邯郸市共有16315户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比去年增长了9219户,减免税额由2273.99万元增长到5402.49万元;帮扶10200户小微企业解决了信息、技术、人才、购销、资金等问题,有效促进了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白沟新城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白沟新城地税局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与加强征管、掌握税源结合起来,把加强政策扶持与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多举措落实小企业优惠政策,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截至十月底,共有51户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退税约41.52万元。

   链接:河北省五大举措为小微企业降费

  一是实施小微企业收费清单制度。由河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法制办牵头,编制省市县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协(学、商)会收费项目清单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发布实施。

  二是大力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突破口,率先实施对小微企业的减免。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牵头,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针对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出具体减免意见。对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等政策的矿山开采、采砂等小微企业收费不予减免。首批省级减免项目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共涉及发改委等9个部门的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减免征收,其中免征的7项,减半征收的8项。

  三是规范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协(学、商)会收费。由省物价局、省编办牵头,以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为重点,集中力量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提出减免措施,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问题。由省民政厅牵头,进一步规范协(学、商)会对小微企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清理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四是开展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试点。选取衡水市、邢台市威县等地开展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试点,积极培树降费典型,全面推广。支持市县从实际出发,制定新措施、走出新路子,创新开展小微企业降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是加强小微企业降费工作督导和考核。加强对小微企业降费政策的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完善举报机制,严厉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由省工信厅、省统计局负责,针对涉及小微企业降费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进一步明确减免目标,落实减免项目。

 (河北日报、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网、保定晚报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