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诗评家陈超跳楼自杀 曾获鲁迅文学奖

31.10.2014  21:29
    鲁迅文学奖评委,河北作家协会副主席,河北师大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超于2014年10月31日1:40跳楼自杀身亡。陈超1993年获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庄重文文学奖”,2000年获《作家》年度诗歌奖,2005年获中国作家协会第三届“鲁迅文学奖”。       陈超,男,1958年10月生于太原市,汉族。1975年至1977年在石家庄拖拉机厂工作,1978年春考入河北师大中文系。1982年至今在河北师大文学院任教,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协会员、河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他兼任北京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特聘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1998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在省高校文史系列排名第一。

  他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理论及作品。个人理论著作主要有《生命诗学论稿》、《20世纪中国探索诗鉴赏》(上、下卷)、《当代外国诗歌佳作导读》(上、下卷)、《打开诗的漂流瓶———现代诗研究论集》、《中国先锋诗歌论》等。他发表文学批评文章90余万字,其中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100余篇。出版诗集《热爱,是的》、《陈超短诗选》等二部,发表诗作300余首,散文50余篇。另有主编各类文学史、诗论选、诗选集等六种。担任河北省“十一五”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河北文学通史》当代卷主编。他的文学研究影响广泛,特别是现代诗学研究在国内外享有盛名,被诗学界认为是我国“新批评”的重要代表。他多次出席国际及全国诗学研讨会。2007年他应邀赴美国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加州大学东亚系比较文学系讲学。

  他曾荣获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庄重文文学奖”、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十佳青年作家奖”、河北省政府第六届和第十届“文艺振兴奖”、“中国十大杰出诗评家”称号、中国国家文学最高奖———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六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他始终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历年超额完成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主讲过七门本科生课程和三门研究生主干课程。在教学上,他勤于思考,勇于改革,锐意创新,多次获得校级先进工作者、系教 学优 秀奖、优秀教师奖,并历年在文学院教学评估学生打分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