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5起土地违法案(附详情)

28.08.2014  10:50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清华 通讯员章洪涛)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非法侵占、破坏耕地行为,全面加强基层执法监管,注重源头管控,把违法用地消灭在初始阶段。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对近期发现及时、查处及时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修建道路违法占地案

  2014年6月起,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在原乡村道路基础上新占土地167.72亩修建道路。其中基本农田114.48亩,一般耕地36.93亩。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后,于2014年7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并将该案移交、移送纪委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目前,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全额缴纳罚款;对修建的道路进行拆除,并将所占167.72亩土地复耕;峰峰矿区纪委监察局对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二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司法机关已对涉嫌破坏耕地犯罪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