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法院:正风肃纪抓三个细节

05.06.2014  20:02

      为深入强化工作纪律,锤炼工作作风,阳原县法院从三个具体细节着手,严肃工作纪律,从实际事情上改进工作作风,以小见大,让优良的作风和纪律长效化、常态化,力求建立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树立严谨、公正、高效的司法人员形象。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领导亲自督查。该法院考勤制度采取专人考勤和领导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各部门指定一名同志专职考勤,每月考勤表必须经考勤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另一方面,该院党组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全院干警遵守工作时间,并不定时督查考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海清,与院内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同志,在院办公楼亲自查岗三次,累计对五个法庭工作人员驻庭情况进行暗访六次。通过严抓考勤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干警的出勤纪律,增强了干警的纪律观念,为整顿“四风”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慵懒散慢。该院纪检组向院各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上班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原有的纪律规范,从每一个细节上摒除工作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即规定了工作五“严禁”,即严禁离岗、脱岗、串岗、空岗;严禁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玩游戏,看电影、网上聊天;严禁工作时间因私事占用办公电话;严禁聚众聊天、大声喧哗;严禁干私活。细节决定成败,五个“严禁”中一些问题看起来好像是小事,但这些“小事”却能反应一些公职人员的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等,只有注重工作中的细节,严守工作中的纪律才能有效遏制“松懒散”的工作作风。

      三是规范干警着装,树立良好形象。着装既表现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同时也能反映人的整体素质与修养,法官作为司法人员,经常要与当事人直接面对面,其形象代表法院,也代表法律的庄严和肃穆,因此法官的着装显得尤为重要。县法院对于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着装及司法礼仪进行了具体详实的规范,例如迎检、开会、学习、开庭、外出办案必须着正装,其他时间着装应得体大方等。着装问题虽是从小处着眼,但却能以点带面,让法院干警树立端正、正确的形象观念和工作态度。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