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栾城现代阳光园房产证元旦过后分批办理

19.11.2014  14:08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营)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石家庄市栾城现代阳光园房入住5年没有房产证”的问题。11月18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经协调,开发企业和业主代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企业元旦前将代收的税费上缴相关部门,并准备提交相关资料,元旦过后正式分批办理房产证。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石家庄市栾城现代阳光园由天阳泰富集团下属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开发建设,2009年办理入住手续。五年来,仅有很小一部分住户办理了房产证,但后来由于部门之间互相扯皮,就推托至今不给再办了。5年来,栾城县委县政府领导换了一任又一任,嘴上只说调查研究,但后任不管给前任担责任,调查研究了5年,总应该有一个结论了吧!不管是谁的责任,老百姓买了房子没有房本是事实,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老百姓交给开发商的钱一分不少,如果开发商携款挪用,严肃追究就是了。该往房产部门交的款项还可以找买房人再收,老百姓的损失可以向开发商追诉。现在讲的依法治国吗!越拖问题越多,让全体业主感到其中猫腻甚多!盼有关领导重视起来,好好治理一下栾城房地产开发乱象,不要让老百姓的血汗钱白花!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过多次督促开发企业完善后期相关手续,目前此项目办理开发企业初始登记需提交的相关手续已经齐全,下步由开发企业和购房户共同申请,依据买卖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即业主个人房产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办理个人房产证之前业主需分别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凭契税完税票和缴纳维修资金证明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

    考虑到该小区在销售时开发企业已代为收取业主契税和维修资金,如需办理个人房产证时应由开发企业将代收的税费上缴至相关部门。

    经协调,开发企业和业主代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企业元旦前将代收的税费上缴相关部门,并准备提交相关资料,元旦过后正式分批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