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低保"得民心

05.09.2014  17:25

——临泽县认真回应群众关切打造公平公正公开城乡低保

赵东

今年56岁的临泽县鸭暖镇古寨村八社村民樊桂花,老伴因病去世,儿子王吉峰又被查出患有脑瘤,家中所有收入都用于支付儿子的医疗费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村班子成员经过走访了解,主动和镇民政办协调,经个人申请、群众推荐、村上低保评议库成员评议,于2014年8月通过审批,享受到了农村低保资格。她见人便说:"过去听人说申请个低保很难,村上这个关就很难通过,通过自己办理了低保,觉得很公平"。临泽县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响应群众关切,不断强化低保规范管理,即知即改、立说立行,严厉杜绝"人情保",全力打造阳光透明低保。

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知晓率低、认识有误区、害怕担责任等问题,临泽县成立了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围绕"领导责任落实、政策法规运用、保障标准制定、保障对象确认、操作程序步骤、日常事务管理、资金发放使用、资料档案管理"等八项内容,设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召开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建立低保救助综合性服务窗口,由专人受理低保业务;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服务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采取新闻报道、专题讲座、开展宣讲、业务培训、手机短信、制作图板、印发材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办法,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专项整治以来,开展电视问政宣传、承诺1次;举办专题讲座95场次、业务培训4场次,参加培训人员1万多人;编发手机短信2万余条,印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5000册,印发宣传材料1万份,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清理整顿城乡低保的认识和理解,为核查清理工作清除了障碍。

针对群众反映的城乡低保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临泽县采取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的方法,组织人力对全县所有低保家庭户籍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信息核对,入户率、见面率、核查率均达到100%。在城市低保清查中对新申请和现有城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实行书面承诺制,所有享受城市低保家庭全部填写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作为核查的"参照物"。目前,全县已完成财政供养人员家庭、退休人员家庭享受低保情况的信息核对和所有城市低保户房产、工商登记信息情况的核对,并对380户有疑问的低保对象家庭进行了复核,完成了2030户4210人城市低保家庭有关信息的核对工作,做到了低保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在农村低保对象清理核查中,由镇、村、社三级组成核查小组,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摸底调查,全县纳入低保对象8022户1250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6%。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262户4680人,占全县城市人口的17.6%;农村低保对象5760户7824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6.6%,切实为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

针对"人情保"、"关系保"、"待遇保""政策保"、"暗箱保"、"重复保"、"拆户保"、"拼户保"等突出问题,临泽县在对7镇4社区低保对象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从"两代表一委员"和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中投票产生80-100名以上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通过随机抽取三分之二低保评议库成员,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的方式对纳入低保户的进行评议审核。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重复享受人员和多保人员,由低保审核小组上门讲清政策、说明理由,立即进行清退;对符合条件却未纳入低保范围的,采取群众推荐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初步认定拟保障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保障;对入保类别不准的,按照相关规定现场进行调整。自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共清退出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398户656人,新增16户36人,切实打造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阳光低保",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针对城乡低保进出难、监督管理难等问题,建立县、镇、村(社区)、社(居民小组)四级挂靠包联责任制、低保有效期满公告制度、定期报告和核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村干部及工作人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杜绝入保终身制,真正实现了城乡低保有进有出。坚持从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环节严把审批关,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四公开"(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评议、公开结果);对新纳入低保的对象实行村(社区)、镇、县三级公示制度,使评审结果及时公布于众,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县上在各镇农村合作银行网点设立专户,城乡低保资金一律实行专户归集、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转账发放、资金直达,有效遏制了"缺斤少两"现象的发生。全县城乡低保基本达到了"一镇一柜、一村(社区)一盒、一户一档"的管理标准,审批机制逐步形成了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评议、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三级审定和三榜公示的良性循环,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