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防范金融风险企业破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09.03.2016  13:16

3月1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召开“防范金融风险企业破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防范金融风险企业破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由卫彦明任组长,杨泰安、赵超英、徐茂明任副组长,宋瑞良任办公室主任,戴景月、赵倩、王靖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民二庭,设立调研组、案件处置组、协调指导组开展工作。

赵超英副院长对“防范金融风险企业破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人员到位、思想到位,把防范金融风险和破产重组工作放到首位。二是要尽快开展工作,由办公室全面协调、统筹指挥,各小组各负其责。三是要拿出审理破产案件工作方案,指导全省破产案件的工作开展。

卫彦明院长指出,2014年以来,河北省承担着三项落实中央决策,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任务。一是按照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接纳北京非首都功能;二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大幅度压减钢铁、水泥、煤炭和平板玻璃产量;三是执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在中央提出加大供给侧结构改革力度,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决策后,河北省经济结构性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防范金融风险、加强企业破产重组工作成为我省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

卫彦明院长要求,调研组要收集汇总、分析比较我省及全国近两年来处理的破产案件,并根据法律政策研究研判案件,要整合调研队伍到江苏、浙江、广东等南方省份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开阔思路眼界;案件处置组要确保审判队伍人员到位,加强民二庭力量,执行庭全力配合,并于近期邀请最高院进行培训、指导、监督;协调指导组要加强上下联络,多联系多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工作方案。

卫彦明院长最后强调,“防范金融风险企业破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各成员要高度重视,要做到组织到位、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要尽快制定工作机制,搞好统筹协调工作。同志们要集中力量去研究,今后破产相关案件就由这支团队来处置,要做好充分准备,依法妥善处理好破产相关事项。

防范金融风险企业破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