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法院:立案“三部曲”扮靓司法形象

18.11.2014  19:53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立案工作承载着“第一印象”的服务功能。阜平法院积极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司法立案登记制的科学内涵,创新工作方法,扮靓司法形象。

      立案登记制的核心和实质是破除“当立不立”,实现有诉必接。该院在坚持细心、热情、务实司法服务的基础上,创新“一听二问三立案”工作法,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细听 要求法官接待群众要有足够的耐心,把群众视为座上宾,不得有任何的薄厚、歧视和慢待。对当事人诉请,要细听,让群众把话讲完,把委屈倒尽。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者,要提供特殊周到、便捷的司法服务。在听中了解案情,把握争议和纠纷的性质,梳理案件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善问 这是立案登记的关键过程。在认真听完当事人陈述后,善于发现案情节点,询问案情关键点的证据情况,有效避免虚假诉讼。阐以诉讼利害,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对有调解可能的,安排专门法官进行;对矛盾对立情绪激烈,毫无调解愿望的,进行诉讼举证引导,告知诉讼风险,合理确定诉讼预期,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立案 上述听、问程序完成后,立即转入立案登记阶段,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填写证据清单,告知其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并核算、交纳诉讼费用。对材料完备的诉请,当事又人即时交纳受理费的,立即送达立案通知书;对立案登记后指定期限内,无法定原因不缴纳受理费,又不申请减缓免的,不移送办理,且视为没有诉请或放弃诉讼,案件自动撤销。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登记。当事人坚持要求立案的,裁定不予受理。

      该院立案工作突出一个“”字,使立案审查“七日等待”变为登记立案后“等待补充”,提高了工作效率,再不让群众跑“冤枉腿”了。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