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中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推进

25.04.2016  12:57

4月21日,秦皇岛市中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集中对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进行督导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原因,并布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

通过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违规配车、用车问题等方面做的比较好,没有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但是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和“六难三案” 等问题上,问题仍然很突出,表现也很多样,特别是在懒政怠政问题方面。要着力解决干部作风问题。解决“不想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着力解决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诱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等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在“六难三案” 等问题上着力解决司法态度、司法作风、司法不公等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久拖不结、生效法律文书长时间得不到执行等问题,加大“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力度。清理诉讼积案,由研究室负责;清理执行积案由执行局案件协调处负责。

秦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宁雨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强化责任意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的清理,完成时间要求等方案都有明确的要求,责任部门的领导必须按照工作要求按时限完成任务。三是要建立台帐。对于已完成的工作要及时进行整理,并搞好总结归纳。对未完成的工作要建立好台帐,每项工作要有专门的工作纪录及相应的措施方案。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清理积案”工作,针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要组织修改完善和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本着“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形成制度建设清单。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