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长途车上与女子争执 怕遭报复跳车身亡

11.12.2014  14:47

    在长途汽车上,一男子与邻座的女乘客发生争执后,女乘客给郑州的家人打电话,声称到郑州让家人收拾该男子。男子担心吃亏,遂要求司机停车下车未果后,自己从车窗处跳车身亡。在索赔无果后,该男子的妻女将客车所属的运输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各种损失35万元。12月9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事件】和人发生争执后,男子跳车身亡

    今年5月8日,死者刘涛(化名)乘坐由柘城县开往郑州的长途客车。其间,刘涛与邻座乘客赵小姐因琐事发生争执,赵小姐开始给郑州的家人打电话,并称到郑州后,会让家人收拾刘涛。乘客和司机对二人进行了劝阻。

    刘涛受到威胁后,决定下车躲避。向司机提出下车要求。但司机并未停车,仍然高速行驶。刘涛在自救无望的情况下,突然从客车后右侧窗户跳下,乘客和司机立即停车查看情况,发现刘涛已当场死亡。

    司机随后报警,警方向赵小姐等乘客询问情况并做了笔录。赵小姐称,死者刘涛曾对其进行侮辱,之后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刘涛来到后边的车窗处跳车身亡。乘客称事情发生很快,来不及阻止。

     【诉讼】死者家人认为客车公司应担责

    据悉,死者刘涛是一名工程建造师,刘涛之妻韩女士称,丈夫刘涛平时忠厚老实,从不和人发生争执,也从未发生过赵小姐所陈述的侮辱女性事情。在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刘涛的妻子和女儿将刘涛所乘客车的运输公司起诉到法院。

    母女二人认为,刘涛乘坐车辆所属公司是河南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车辆驾驶人马某作为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尽到承运人应尽的安全注意义务,没有在事发之初平息事端,反而拒绝刘涛下车要求,才导致刘涛无奈选择跳车,故诉至法院要求运输公司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二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53527.52元。

    诉讼中,法院依据被告运输公司的申请,依法追加保险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