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军:从教罢课事件说教师工资权利
11月17日,黑龙江肇东市出现了教师罢课事件。因为工资相关问题,全市教师两次写联名信,请求相关部门解决工资低、克扣养老保险等问题。维权教师称,联名写信的教师涉及该市中小学,几千人。肇东市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部分教师反映工资等问题答复意见》,称因为肇东未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市(县)行列,所以教师未能拿到相关补贴。同时,罢课事件是教师对上级政策和肇东市的执行政策情况不了解,产生误解才导致的。(澎湃新闻11月18日)
教师为工资待遇而罢工的事件,近几年有好几起了,值得反思了。
教师罢课要求提高工资,在我看来这不仅是个待遇问题,也是一个权利问题。作为教师,本身不仅有权要求提高工资待遇,同时也应该有常规的通畅的渠道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可以通过个人与学校或者教育局协商,或者由工会代表集体协商,等等。然而,现实很令广大教师感到无奈,教师在工资待遇这个问题上基本没有任何发言权。
我也是一名基层普通教师,我也一直对自己的工资待遇感到不满意,教龄都快30年了,工资也不过2500多元。这里说出来我自己都感到不好意思。而我一个在邻县教学的朋友比我教龄少几年,同样在乡镇地区教小学,职称跟我一样,工资却比我高几百。这让我很有想法,人家工资高出的这部分仅仅因为当地经济实力比我们县高吗?教师工资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20多年前,我们的工资都是通过学校直接发现金,那时工资单上有好几项,基本工资、津贴、书报费什么的,看上去是一目了然。那个时候我也没想过各项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政府给多少我就拿多少,甚至政府要我把根本就没到手的工资“捐款”给政府,我也签了。教师根本就没有工资协商权,如果谁“超前”想到这个问题,估计也找不到协商的对象,即使现在也是这样,政府会答应跟教师们协商吗?
现在工资都打到各自的银行卡上了,我们的工资由那些项目构成的?每个项目的标准是多少?每次晋升的标准是多少?工资晋升需要哪些条件?我一概不知,手头也没有任何工资标准说明之类的文字。而且每年各种保险和公积金之类都由财政部门直接转账,各项是按什么标准扣缴?什么3%、2%、5%,是指全部工资,还是只按基本工资计算?学校会计只给口头说说,没几个人能记得清楚。我上网也没查到相关信息。所谓的绩效工资虽然微不足道,也是由学校领导甚至就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如此稀里糊涂拿工资,我难道没有理由感到怀疑和不满,只能忍气吞声吗?
而且经常有传闻说又要涨工资多少多少,但县财政没钱就不给大家发了,或者要等年底再发,有时甚至有点人心惶惶的。教师在自己的工资待遇上连起码的知情权都没有。这次黑龙江肇东教师罢课事件中,当地政府推托搪塞,声称是误解,一切还是政府说了算。教师工资标准完全掌握在政府手里,也可以说是不容商量,爱给你多少给多少。至于教师工会基本等同于虚设,这次罢课事件中就没工会的影子。也许当地教师工会根本就没想到有自己什么事,教师维护自身权益也不会借助工会。事实上很多教师的维权意识并不很强,这次罢课事件中的教师也仍然是被动维权,是否能够由此启发广大教师从此开始主动争取工资待遇的知情权、协商权?教师法中是否也应该明确教师的这一权利?
也许政府方面会说每个教师都签过聘任合同,但那根本就是政府一方的霸王条款,关于工资待遇也含糊其辞,教师除了签字,什么都做不了。这样的合同如果没有损害教师权益就算不错了。何况众多的代课教师很可能根本就没签什么聘任合同!在自身利益上没有知情权也没有协商权的教师不会有受尊重的感觉,职业自豪感也无从谈起。这种局面必须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