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和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目暨年产5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延期的复函
04.06.2014 03:36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冀发改函〔2014〕277号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及年产3000吨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和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目备案证延期的请示》(邯发改呈[2014]5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和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目、年产5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是我委分别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1]30号、冀发改产业备字[2011]31号备案证备案项目。由于这两个项目所需部分设备订购周期长,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致使这两个项目都不能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为此,企业提出项目延期申请。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这两个项目延期至2016年9月,其它建设内容请严格按照冀发改产业备字[2011]30号、冀发改产业备字[2011]31号备案证执行。
特此函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4.06.2014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