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坚定不移推进钢铁煤炭去产能 8月底前将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60%以上

29.08.2016  12:33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对河北省8月至11月的钢铁产能月度压减计划进行网上公示,以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压减任务,11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另外,煤炭行业产能退出任务已全部落实到矿井,并在国家下达任务基础上,新增退出6家煤矿,产能149万吨。

    

  预计今年8月底前,河北省可累计压减炼铁产能671万吨、炼钢产能493万吨,分别占国家下达任务的64.6%和60.1%;退出煤矿32处、产能841万吨,占全年任务的64.2%。

  

  去产能,要建立在规范的市场环境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河北省近年来在钢铁、煤炭行业组织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查处钢铁煤炭企业环境违法问题179项,全部责令整改。对部分工序超能耗限额的10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查处煤矿安全隐患613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9起、行政处罚1550万元,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4处。立案查处土地违规钢铁企业40家、煤炭企业7家。

  

  当前,河北省钢铁煤炭去产能已经进入攻坚期,“钱从哪儿来”“人往哪儿去”是这场大考中的必答题。

  

  为减轻去产能企业的资金压力,河北省严格落实财政部要求,及时将国家给予的奖补资金拨付到有关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同时制定了《河北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奖补办法》,规定45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40吨以上转炉、30吨以上电炉,除国家给予的奖补资金外。(李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