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05.06.2014  16:49

              为推动委机关重点处室及直属单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能力和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民主评议工作部署和省民主评议办公室《关于组织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意见》(冀民评办[2011]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参评部门

      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民主评议活动在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参评部门为:委机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科学技术服务处、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五个部门和单位。 

      二、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和措施。依法行使权力,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执法不公、监管失职、违规办事,以及利用职能或行业优势设置障碍、指定服务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政务公开: 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落实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实效,及时回应。

      (三)行政效能: 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热线咨询等制度,认真抓好“十一项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政令不畅等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服务质量: 着力解决育龄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坚决纠正工作不负责任、故意刁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行为。  

      (五)廉洁从政: 落实群众监督权和评议权,拓宽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问题。  

      三、评议方法

      (一)服务对象评议。 向服务对象发放不记名调查问卷,对科研院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  

      (二)机关述职评议。 结合委机关公务员年终考核述职,参评处室和直属单位汇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采用不记名方式对参评处室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下级单位评议。 同“阳光计生行动”中“下评上”活动相结合,每年一次,组织11市、60个县(全部县市区的1/3)两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及对口处(科)室负责人,对省参评处室(不含科研院)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经常性工作

      各参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以下经常性工作。

      (一)公开承诺。 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廉洁从政等方面每年年初进行公开承诺,并在系统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网上晒权。 将所具有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业管理等职能职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规定时限、咨询电话等内容在系统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阳光服务。 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服务活动,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四)自查自纠。 对群众通过网络投诉、12356阳光服务热线、监督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及问卷调查、民主评议等渠道和工作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落实。

      (五)公开践诺。 每年底,对承诺落实情况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上报驻委纪检组监察室,统一汇总后报告委党组,在机关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

      五、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

      (一)机关处室:“下评上”结果占总评的60%。机关述职评议占总评的20%,经常性工作占总评的20%。

      (二)科研院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结果占总评结果的60%,经常性工作占总评结果的40%。

      (三)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定为群众不满意处室。

      1、发生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规定,应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被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经查情况属实,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在评议中以不正当手段串拉评议票,经举报查实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

      评议结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等联系起来,总评满意度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低于60%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被定为不满意处室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参评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民主评议满意度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六、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部署,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参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评议活动的重要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将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要从工作实际出发,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把评议活动当做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利契机,切实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服务群众意识,防止和纠正观念陈旧、作风慵懒、效率低下、吃拿卡要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部门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