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建档贫困户年内全部评级授信

11.08.2015  11:01

  近日从省扶贫办获悉,为切实做好小额信贷扶贫工作,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评级授信后,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将可凭信用证简化程序办理扶贫小额信贷。

  根据要求,各贫困村要成立由村两委班子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牵头,吸收“五老代表”(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老干部、老教师等)参加的评级授信工作小组。对有贷款需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可按贫困户诚信度、劳动力、劳动技能、上年人均纯收入四项标准进行,分值比例分别为50%、20%、20%、10%。根据评级情况,最终由合作银行按等级给予相应额度的授信,并颁发信用证。完成评级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持证在合作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简化程序办理扶贫小额信贷。各村要组成小额信贷风险控制小组,全程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整个流程,确保“评级授信准、项目选择准、帮扶措施准、资金使用准、扶贫效益准”五个精准。

  各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农户贷示范县和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县,要在2015年第三季度末,完成7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非示范县也要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

  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贫困户相关信息的变动情况调整信用等级。具体调整周期,由各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