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拳出击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26.01.2015  12:19




  (郭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从制度上、政策上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重拳出击,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2014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6294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5366起,为21871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7.69亿元。
  
  尽管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仍然不时发生,有的甚至造成严重后果。针对近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委书记周本顺、省长张庆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防止发生令人痛心的事情。根据省领导的批示要求,我省近日再次就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督导检查
  
  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去年年底,我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派出6个督导组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以建筑、工矿、交通、水利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
  
  去年以来,我省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督导检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投入、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监管有关规定执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清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农民工联络员制度落实等6项专项检查。
  
  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开展2014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打非治违”综合检查,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由住建部门列入“黑名单”,省内企业停止投标资格,省外进冀企业清出我省建筑市场。
  
  我省对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迅速启动执法程序查明事实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提交相关部门纳入企业诚信系统不良记录。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严格调查核实并向公安机关移送,利用司法手段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治理欠薪制度保障
  
  2014年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三方责任,强化了治理欠薪七项制度机制,形成了具有河北特色的“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机制格局。
  
  强化工资支付源头管理。我省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邢台市在全国首推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系统,搭建起建筑行业信息化监管平台,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邯郸市对建筑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工程的合同实施备案和监管,建立农民工工资监管制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月清月结。
  
  形成支付有保障、讨薪有渠道、欠薪严惩处的制度机制体系。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移送工作程序,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有效移送提供制度保障。其中,对五种欠薪情况立即提请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调查,包括对行为人拒绝提供或逾期未提供已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证据的,行为人在限定期限内未出面解决或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支付责任的,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责令支付通知书或行为人逃匿的,对涉案人员众多、涉嫌跨区域作案、社会影响较大的,以及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严格责任追究
  
  严惩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严格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省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各市、县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要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凡因政府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引发重大欠薪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为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我省探索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对欠薪行为人可依法提起公诉。通过联动机制,依法受理并立案调查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列入清理范围,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及时作出责令支付等行政处理决定,积极做好案件移送的衔接工作。近日,保定市的包工头杨某因为拖欠72人的工资95万余元被定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如再不依法履行工资支付责任,他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惩处。去年,各级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29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4起,检察机关批捕11起,法院审结4起,定罪4人,打击震慑了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