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创新驱动发展路线图

11.08.2015  10:58

近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绘制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路线图。

一、突出问题导向,形成“靶向”激励合力

行动计划》以重庆在创新驱动方面存在的政策分散、合力不足,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市场化程度低,产学研用脱节,研发投入不足、创新人才激励不够等问题为切入点,深度整合出台的各项政策,通过准确的导向机制和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耦合协同。重点推动应用研发创新,依托“6+1”支柱产业、“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布局创新项目,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激励力度,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2%,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超过2%。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对接、与产业对接、与市场需求对接,促进产学研用有效融合。

二、突出企业为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要素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力量。一是实施“10+50+600金字塔型”企业创新体系培育计划。培育10家行业领军型企业研发创新中心、5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60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对应实施差异化的“靶向”扶持政策,形成合理的梯级晋升机制,调动企业创新争优的积极性。二是健全“联盟+中心+平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创新成果转化服务,搭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和科技资源共享与交易云服务平台。三是培育1000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采取资金扶持、政府采购、“创新券”补助等方式,扶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成为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四是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对产业化科研项目,与研发成果转化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和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率挂钩实行事后补助,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或购买研发创新成果,执行团队考核与个人成果相结合、长周期考核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多维度评价决策。

三、突出人才为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行动计划》突出人才为先,创新人才引进、流动和培养模式,发挥企业家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作用,强化激励机制。其一,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在应用型科研院所探索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相分离改革试点,建立个人自主申报、岗位评聘分离、政府指导监督的新机制;健全人才评价市场导向机制,将论文和著作等理论成果、专利和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创新产品等实物成果、保证产品质量的标准和流程、组织管理创新和服务成效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院校围绕重点产业、市场需求设置相关专业,开办创新创业专门课程,为重点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其二,实施科研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科技人才兼职、企业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等激励政策。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创办企业,不再限制科技成果作价份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按不低于50%的比例奖励给科研人员(团队),科技成果作价份额按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科研人员(团队)和重要管理人员,上不封顶。

四、突出环境营造,推动体制机制改革

行动计划》以“两大创新平台体系+众创空间+政府管理创新”的模式,大力营造全面开放的创新环境。一是实施两大创新平台体系。构建创新驱动功能平台,依托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璧山高新区,加快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创新驱动核心区;依托国家级经开区、各类科技园区和区县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创新驱动示范区和辐射区。推进建设国际国内创新合作平台,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著名研发机构、世界500强企业来渝建立分支机构或搭建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合作、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导专业团队和科研成果在渝落地。二是培育1000家众创空间。建立“平台+服务+资本”的创新创业模式,充分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商务科研楼宇、仓库等载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完善现有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孵化器、协同创新中心、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的服务功能,打造形成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三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转变政府传统管理方式,取消政府部门对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在境内使用、处置审批,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多证联办、并联审批”制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区县给予房租、宽带接入费用等财政支持;推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承诺制和注册资本认缴制等管理制度,降低创新创业市场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