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期省会空气质量同比好转

18.03.2015  11:47

优良率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靳晓磊)昨日,记者从市环境监测中心获悉,在刚刚过去的采暖期,我市空气质量较上年采暖期(2013年11月15日-2014年3月15日)明显改善,天气优良率达到26.4%,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

2015年采暖期(2014年11月15日-2015年3月15日),省会一级优天气2天,二级良天气30天;达标天数32天,同比去年增加13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去年减少了33天;优良率26.4%。

根据监测结果,大气中6项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同比去年均有所下降,其中PM10下降35.1%,PM2.5下降33.3%,二氧化硫下降29.0%,二氧化氮下降18.3%,一氧化碳下降10.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29.1%。这意味着,2015年采暖期空气质量较2014年采暖期有明显改善。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环保专家介绍,2015年采暖期,省会硫氮浓度比值同比2014年采暖期下降了0.22。这说明2015年采暖期燃煤污染所占污染比重,低于2014年采暖期。由此可见,2015年采暖期省会采取的“压煤”效果明显见效。

按污染物分担率评价,2015年采暖期,PM10污染分担率37.6%(其中PM2.5污染物分担率为23.7%),二氧化硫污染物分担率20.5%,二氧化氮污染物分担率21.1%,一氧化碳污染物分担率15.5%,8小时臭氧污染物分担率5.3%。 这说明2015年采暖期对大气污染贡献最大的为颗粒物(包括PM10和PM2.5),其次为二氧化氮与二氧化硫。

环保专家告诉记者,通过对粗细颗粒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2015年采暖期,省会细粗颗粒物浓度比值(PM2.5/ PM10)为0.63,同比2014年同期(0.61)下降了0.02。这说明省会所采取的“抑尘”措施成效明显,特别是对粗颗粒物的污染控制见效更加明显。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