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安监局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春节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5.02.2015  11:11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上安全祥和的春节,保定市安监局创新举措,强化措施,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一是认真开展暗查暗访活动。2月5日至2月25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并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了《保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对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安监、公安、住建、交通、国土、质监、公用事业、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进行暗查暗访。活动期间,各单位暗访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暗访企业不少于10家。
  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安委办从市安监局抽出78人组成26个包县督导组按照工作分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在明查政府部门部署情况的同时,每组暗访不少于3家企业进行核实。《通知》明确了检查的对象、内容。
  三是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执法督导检查力度。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执法督导检查方案》,从局机关和监察支队抽调人员组成2个督导检查组,2月2日至9日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生产企业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范围,是否有超范围生产现象;抽查安全员、涉药操作工取证上岗情况,是否有无证上岗行为;严禁转包分包、“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防超能力、突击生产,检查是否有超药量、超人员,对照“三定”标牌,是否存在随意改变工(库)房用途现象;检查企业驻厂员是否脱岗、流岗、酒后上岗,是否明白驻厂员职责等;出入厂区、库区车辆排气管是否有防火帽,消防器材、防静电设施等;检查《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产品标识、产品流向登记和运输许可证;检查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备案;检查企业下班后工房是否妥善做好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和危险性原材料的清理入库、分类存放等;检查厂(库)区等值班值守工作,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和闲杂人员进入厂(库)区。对经营企业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范围,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现象;检查《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产品流向登记和运输许可证是否一致;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等违规行为;抽查是否存在采购、销售、运输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抽查产品是否存在“三无”(无商标标识、无生产单位名称、无生产日期)现象;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违规超标产品;检查企业安全员、守护员、库管员是否无证上岗,值班室守护员是否酒后上岗,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企业是否有事故应急预案;检查企业驻库员是否脱岗、流岗、酒后上岗,是否明白驻库员职责等;出入厂区、库区车辆排气管是否有防火帽,消防器材、防静电设施是否合格等。
  四是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做到电话铃响3声内接电话(严禁将固定电话转接至手机)。严禁用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代班,严格交接班制度,并把办公区域安全情况纳入交接内容。值班员每天至少电话抽查10个县(市、区)安监局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并做好记录;带班领导要及时、妥善处理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监察支队、煤炭管理局要安排好人员值班,保证随时有人接听电话;应急办可根据本单位业务性质自行安排节日排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