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02.06.2017  08: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确保实现2017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第四次大督查。

通知强调,这次大督查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切实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各部门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促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通知明确,这次大督查重点督查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包括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去产能,房地产去库存,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情况。二是适度扩大总需求。三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同时,对本届政府“约法三章”等公开承诺事项、“十三五”规划纲要重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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